第147章(1/2)
在那遥远的边疆[60年代]第147章
野兔奔跑的速度很快,能一气蹿跳出去十几米远,而已经退役,看似年迈的闪电,却能快速追上它,还能确保不咬死野兔,那不是一般的厉害!
前几天杨秋瑾带它去戈壁滩打猎时,突然奇想,看能不能留活兔子做种,在养殖场养些兔子卖。
养殖场现在杂草不缺,兔子也不需要吃什么饲料,有些萝卜青菜就能养活,而且兔子繁殖能力强,一对兔子一年能生好几窝小兔子,养兔子怕是要比养其他牲畜好养活。
当时她随口对闪电一说,让它抓兔子的时候记得留活口,没想到闪电竟然真的记住了。
它也太聪明了吧!
难怪陈胜青说它是功勋犬,就它这个智商,杨秋瑾估摸着都能赶上五六岁的小孩智商了。
“闪电,干得好!”杨秋瑾伸手摸了摸闪电的狗头,毫不吝啬的夸奖它,“咱们多抓一些兔子,等回去了,我给你做水煮兔子吃啊。”
闪电咧嘴汪了一声,狗尾巴摇了摇,似乎很喜欢她的赞扬。
没过一回儿,黑豹嘴里叼着野兔子回来了,黑虎跟在它的身后。
杨秋瑾从黑豹嘴里拿走兔子,发现兔子已经被咬死,一只兔腿还被咬得血骨淋当。
血糊了黑豹一嘴,黑虎嘴边也带着血,她心知,这只兔子是两条狗子,争抢之下咬死的。
不由暗叹,这训练过的军犬和没被正规训练的犬种就是不一样,闪电聪明沉稳,黑豹、黑虎勇猛,但莽莽撞撞。
不过它们能忍着食欲,没当场把兔子分来吃了,是闪电这个狗老师教得很成功,也算它们进步的表现。
杨秋瑾同样伸手摸摸它们的狗头,对它们夸奖:“黑豹、黑虎干得漂亮,一回儿会场里,我给你们做好吃的。”
黑豹、黑虎同样属于高智商的犬种,它们还是幼犬,对主人和带领它们的闪电十分信赖、依恋。
不管有没有听懂杨秋瑾说的话,它们很享受杨秋瑾摸狗头的动作,纷纷伸出舌头舔着杨秋瑾的手背,表示亲昵。
一下午的时间, 杨秋瑾带着三条狗在草原上四处奔跑,寻找猎物,最终借的十二只野兔, 六只松鸡, 若干鼠兔。
鼠兔体型太小,杨秋瑾没要, 只要三条狗咬到鼠兔, 就让它们吃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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